一、關於物價上漲的問題;二、關於營利事業資產重估的問題;三、對於鄉鎮縣轄市的財政問題;四、關於證券商管理及證券價格的問題;五、自四十一年,經營公有地採取總歸戶依照累進方法計課地價稅並加三成防衛捐,致應負擔捐稅超過土地及建築租金標準,是否可予核免征地價稅,以增鄉鎮市庫之收入;六、政府課征地價稅、房捐等,對於房屋部分均有評定標準,將來資產重估,是否按照此項標準;七、國民學校校舍年久失修,希望財政部令籌財源設法補助以利教學;八、各縣市經營之房地產,自實施都市平均地權公告地價稅後,應負擔地價稅超過所收租金,租戶應調整租金而紛紛抗議,如照公告地價出售,亦嫌過高不願承購,廳長有何善策?